寒假期间疫情防护小知识(二)
  • 发布人:党政办公室
  • 时间:2021-01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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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防控形势复杂严峻,疫情防控与每个人息息相关。疫情防护,人人有责,要配合并支持单位及社区采取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、隔离、核酸筛查、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;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人员聚集,做到不聚会、不扎堆、不串门。

        故意隐瞒个人行程及谎报瞒报病情的违法行为,疫情防控期间,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,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,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       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、检疫、强制隔离、隔离治疗等措施的,则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。此外,在疫情防控期间,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,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、吐口水等行为,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,将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。

       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则会以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。法官提醒,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应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对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,与病例同乘交通工具的居民,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