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分制 学生学业预警制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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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16-10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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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制学生学业预警制管理规定(2013年10月)依据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及《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》,本着以学生为本的精神,进一步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,增强学习主动性,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一、学业预警制相关规定学业预警制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,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修读要求,所给予的学业预警提示,并做出相应处理的制度。1.学业预警每学期进行。学业预警提示根据学分完成情况由轻到重分为一级预警、二级预警、三级预警。(1)

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制

学生学业预警制管理规定(2013年10月)

依据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及《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》,本着以学生为本的精神,进一步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,增强学习主动性,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一、学业预警制相关规定

学业预警制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,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修读要求,所给予的学业预警提示,并做出相应处理的制度。

1.学业预警每学期进行。学业预警提示根据学分完成情况由轻到重分为一级预警、二级预警、三级预警。

(1)一级预警。每学期所学课程累计达到或低于27.8学分,濒临不合格的学生给予一级预警。

(2)二级预警。每学期所学课程累计达到或低于19.8学分,不合格的学生给予二级预警。

(3)三级预警。出勤率不足70%没有学业学分的学生,通过补考,成绩合格者,将延期发放毕业证半年以上。补考不合格者,编入下一年级同一专业重修学习。

2.必修课程不及格可按课程修读的有关要求参加补考,补考合格的, 学业预警时不纳入不及格必修课程的统计范围。

3.学业预警时,统计及审查学生学业修读情况的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的第6周。

二、教务处和各行政处室、教研组职责

学生可按课程修读的有关要求参加补考,教研组和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,密切配合,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。

1.教务处职责

(1)负责审核学生的预警材料,并下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。

(2)负责预警学生学籍异动处理。

2.各专业组职责

(1)负责对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进行跟踪,统计学生完成学分修读情况,将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汇总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
(2)配合负责完成预警工作。

(3)负责将被预警学生的情况告知学生家长,做好解释工作,并请家长配合学校督促学生认真对待功课和学业。

(4)各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,加强对学生的督促和辅导,增强学生完成学业的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,促进学生健康发展。

(5)负责与学生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一起,共同制订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。

三、学业预警制实施流程

1.每学期第6周,各专业组统计学生完成学分修读情况,将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汇总,并将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。

2.教务处负责填写《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》,并负责下达《学生学籍变动通知书》到各部。

3.每学期第7周,各系将《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》和《学生学籍变动通知书》送达学生本人。教务处妥善保管通知书(存根)。

4.教务处会同各部召开预警学生座谈会,进行指导、教育,激发学生兴趣和自信心,努力向上。

 四、本规定从颁布之日执行。